17 在你們的律法上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足以為憑。』
17 你們的律法不是說兩個人作見證就有效嗎?
17 在你們的法律書上寫著:「兩個人提供的證據才算是真的。
17 你們的律法上也寫著:‘兩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
17 連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載著:兩個人的見證才是有效的。
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他若不聽你,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著兩三個人的口證,就無反覆。
耶穌說:「你們律法上,不是記著說:『我稱你們為上帝麼?』
這就符了他們律法上所記的說:『他們無故的恨惡我。』
這是我要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憑著兩三個人見證的口,句句都要定准。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蒙師,引我們歸於基督,使我們因信得稱為義。
你們這情願服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不是聽過律法麼?
有干犯摩西律法的,單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人們的見證我們既然領受,上帝的見證就更重大了:為 他兒子所作的見證,這就是上帝的見證。
我要吩咐我那兩個見證人,穿毛衣傳道,至一千二百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