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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3:41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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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41 我們是罪有應得,但這個人沒有任何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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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41 這對我們是應該的。我們所受的是罪有應得;但是,這個人從未做過不應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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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41 我們是罪有應得的。我們所受的與所作的相稱,然而這個人並沒有作過甚麼不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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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41 我們受刑理所應當,因為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卻沒有做過什麼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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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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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41 我們是應得的,因為我們是自作自受,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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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3:41
19 交叉參考  

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


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


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


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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