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 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5 我說了一次,不能答覆; 說了兩次,不敢再說。」
5 這說了一次,不再回答; 說了二次就不再說。”
5 我說了一次,就不回答; 說了兩次,不再說了。」
5 我已經說了; 我不再說。
5 我已說過一次兩次、不敢再答再說。
以色列王差人去窺探神人所告訴所警戒他去的地方,就防備未受其害,不止一兩次。
神說一次、兩次, 世人卻不理會。
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 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
若願意與他爭辯, 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 就是能力都屬乎神。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