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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4:26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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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6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要愛我勝過愛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生命,否則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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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6 「凡到我這裏來的人,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子、兄弟、姊妹,甚至於自己的性命,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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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愛我不超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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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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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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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6 「無論甚麼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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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4:26
18 交叉參考  

我切切地恨惡他們, 以他們為仇敵。


何巴回答說:「我不去;我要回本地本族那裏去。」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 我未曾看見; 他也不承認弟兄, 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 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 謹守你的約。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


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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