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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7:29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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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9 凡永遠獻上的人不可被贖回,必須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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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9 如果有人永獻牲畜作永屬耶和華的聖物,就不可贖回;必須把牠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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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9 一切被永獻為當滅之物的人,都不可贖回,他必須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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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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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9 凡從人中永獻作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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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9 就是連無條件獻給上主的人也不能贖回,必須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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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7:29
7 交叉參考  

他對王說:「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將我定要滅絕的人放去,你的命就必代替他的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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