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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27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着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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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7 「剛出生的牛、綿羊或山羊,前七天要與母親在一起。從第八天起,把牠們獻給我作火祭必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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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7 “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生下來以後,七天要與牠的母親在一起,從第八天開始,牠就可以蒙悅納,作獻給耶和華火祭的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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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7 「剛出生的公牛、綿羊或山羊,當跟著牠母親七天,從第八天開始可以蒙悅納為祭牲,獻給耶和華作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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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着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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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7 「剛出生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著牠的母親;從第八天起,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這是蒙悅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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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7 「剛出生的小公牛、小綿羊,或小山羊,在七天內不可使牠跟母牛或母羊分開。第八天後,牠就可以作火祭獻給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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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27
8 交叉參考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 「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着母,第八天要歸給我。


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上帝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撒母耳就把一隻吃奶的羊羔獻與耶和華作全牲的燔祭,為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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