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你就要砍斷婦人的手,你的眼不可顧惜。
12 就要砍掉她的手,不可憐憫她。
12 你就要砍掉那婦人的手;你的眼不可顧惜。
12 你要砍掉她的手,你眼中不可顧惜她。
12 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
12 就要砍斷她的手,不可寬待她。
你務必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百姓才下手,把他處死。
你的眼不可顧惜他,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得福。」
你的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若有人和弟兄爭鬥,其中一人的妻子近前去,為了救丈夫脫離那打丈夫之人的手,伸手抓住那人的下體,
當耶和華-你的上帝把他們交給你,你擊殺他們的時候,你要完全消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惜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