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19:10 - 和合本修訂版10 你們住在各城的弟兄,若有爭訟的案件呈到你們這裏,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憤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你們當這樣行,就沒有罪了。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0 各城中的同胞若把案件帶到你們面前,無論是殺人流血,還是有關律法、誡命、律例和典章的案件,你們都要警告他們不要得罪耶和華,免得耶和華的烈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同胞。你們這樣行,就沒有罪了。 參見章節新譯本10 你們住在各城裡的同胞帶到你們面前的一切訴訟,無論是流血的事件,或是有關律法、誡命、律例和典章的訴訟,你們總要警告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烈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同胞身上;你們必須這樣行,就沒有罪了。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0 從你們住在各城的兄弟那裡來的任何爭訟,或是關於殺人流血的,或是關於律法、誡命、律例和法規的,你們都要警誡他們,免得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有罪責,以致震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兄弟身上。你們如此行事,就不會有罪責了。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0 住在各城裏你們的弟兄,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裏,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0 住在各城裏你們的弟兄,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裏,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0 如果從各地各城有同胞因殺人或任何違犯法律誡命的案件呈到你們面前,你們必須小心指導他們在審問期間該怎樣做,才不至於得罪上主。不然,你和你的同胞會激起上主的忿怒。如果你們盡責,你們就沒有罪。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