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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 南京官話《新約全書》

54 人吃我肉、喝我血的、才能得着永生、到世間的末日、我使他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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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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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54 凡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而我在末日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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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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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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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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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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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12 交叉參考  

但喝了我所給的水、永遠不渴、我所給的水、必定在他當中做個源頭、常常流通到永遠的生命喲。


不要為着容易壞的糧勞苦應該為着永生的糧勞苦、就是人子要給你們的、因為天父上帝、打個印做憑據、命他來的喲。


我實在告訴你們、信我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我的肉實在是可吃的、我的血實在是可喝的。


叫人生的就是神靈、肉身是沒有益處的、我所說的話、就是神靈叫人生的。


我和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我自己不生、基督在我心裏就得生了、所以我的生命、都是因為信上帝的兒子、才得着的呵、基督原疼愛我、為着我們的罪、把自己的身子捨了。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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