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比如前頭立的約沒有欠缺、後來就不用再立約了、
7 因為如果第一個約沒有缺點,就不必另立新約了。
7 如果頭一個約沒有缺點,就沒有尋求另一個約的必要了。
7 原來,如果那第一個約是無可指責的,就沒有尋求第二個約的必要了,
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7 第一個約若沒有瑕疵,就無須尋求第二個約了。
問道、律法和上帝所許下的話、是相反的嗎、答道、也說不得是相反、若是所賞賜的律法能夠使人有生命、這便是靠律法可稱為義了。
當初百姓受律例的時候、是利未的子孫當祭司的職分、若是人靠着這個職分、以為沒有甚麼欠缺、那就不用設一個祭司、歸麥基洗德的班次、不歸亞倫的班次。
說到舊時的律法、因為沒有利益、不見有甚功效、所以廢了。
只是今兒所立的約比前更好、所許人的福氣比前更大、耶穌在當中做個中保、所以受的職分是極尊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