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10:19 - 《官話和合譯本》19 民說、禍哉、我受損傷.我的傷痕、極其重大.我卻說、這眞是我的痛苦、必須忍受。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9 我有禍了!因我的創傷難癒。 但我說:「這是疾病,我必須忍受。」 參見章節新譯本19 因我的損傷,我有禍了! 我的創傷不能醫治; 但我說:“這是我的痛苦, 我必須忍受。”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9 民說:禍哉!我受損傷; 我的傷痕極其重大。 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 必須忍受。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9 民說:禍哉!我受損傷; 我的傷痕極其重大。 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 必須忍受。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9 禍哉!我受損傷, 我的傷痕極其重大。 我卻說:「這真的是我必須忍受的痛苦。」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