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7 因為如果第一個約沒有缺點,就不必另立新約了。
7 如果頭一個約沒有缺點,就沒有尋求另一個約的必要了。
7 原來,如果那第一個約是無可指責的,就沒有尋求第二個約的必要了,
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這樣、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反對麽.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呌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先前的條例、因輭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