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他在法利赛人家里吃饭,就拿着一瓶香膏,
这两个儿子,哪一个听父亲的话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比你们先进 神的国。
税吏却远远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 神啊,可怜我这个罪人!’
众人看见就纷纷议论说:“他竟到罪人家里去住宿!”
法利赛人和经学家埋怨他的门徒,说:“你们为甚么跟税吏和罪人一起吃喝呢?”
我来不是要召义人,而是要召罪人悔改。”
人子来了,又吃又喝,你们说:‘你看,这人贪食好酒,与税吏和罪人为友。’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同他吃饭,他就到法利赛人家去赴席。
这马利亚就是后来用香膏抹主,并且用头发把主的脚擦干的那人;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于是法利赛人第二次把那从前瞎眼的人叫来,对他说:“你应当归荣耀给 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
我们知道 神不听罪人的祈求,只听那敬畏 神,遵行他旨意的人。
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对我们的爱就在此显明了。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纳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要知道律法本来不是为义人设立的,而是为那些无法无天和放荡不羁的、不敬虔和犯罪的、不圣洁和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
“如果义人仅仅得救, 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又会变成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