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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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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2:25

新译本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丧掉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必会保全生命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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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交叉引用  

因此我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发生的事,都使我厌烦。一切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顾惜自己生命的,必要丧掉生命;但为我牺牲生命的,必要得着生命。

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但为我牺牲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儿女或田地的,他必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但为我和福音牺牲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如果有人到我这里来,爱我不超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凡是想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是牺牲生命的,却必保全生命。

但我并不珍惜自己的性命,只求跑完我的路程,完成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分,为 神恩惠的福音作见证。

保罗却回答:“你们为甚么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捆绑,就算死在耶路撒冷我也都准备好了。”

有些妇女得回从死里复活的亲人;但也有些人忍受了酷刑,不肯接受释放,为的是要得着更美的复活。

弟兄胜过牠,是因着羊羔的血, 也因着自己所见证的道, 他们虽然至死, 也不爱惜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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