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知道是这样, 但是,人在 神面前怎能算为公义呢?
“如果你的子民得罪了你,你向他们发怒,把他们交给仇敌,以致仇敌把他们掳到仇敌的地方,或是远或是近,
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你是公义的!我们现今才可以留下,成为逃脱的人。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是有罪过的,因此没有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这样在 神面前,人怎能称为义呢? 妇人所生的,怎能算为洁净呢?
在 神的眼中,月亮都不明亮, 星星也不皎洁,
那时,布西人兰族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发怒了;他向约伯发怒,因为他在 神面前自以为义。
‘我是洁净的,毫无过犯; 我是清白的,没有罪孽。
约伯说:‘我是有理的, 神却夺去我的公理;
‘人能在 神面前算为公义吗? 人能在他的创造主面前算为洁净吗?
约伯回答说:
耶和华啊!如果你究察罪孽, 主啊!谁能站立得住呢?
求你不要审判你的仆人, 因为凡活着的人,在你面前没有一个是义的。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