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们不与你们中间剩下的这些国家的人来往;他们的神的名字,你们不可提,不可指着他们起誓,不可事奉他们,也不可敬拜他们;
他们又服事雕刻的偶像,耶和华曾警告他们不可以行这事。
但有一件事,求耶和华赦免你的仆人;我的主人到临门庙那里叩拜的时候,他总是靠在我的手臂上,因此,我也曾在临门庙叩拜。我在临门庙叩拜这事,求耶和华赦免你的仆人。”
“可是,如果你们转离我,丢弃我在你们面前颁布的律例和诫命,去事奉和敬拜别的神,
追求别神的,他们的愁苦必定加多。 他们所奠的血祭,我不祭奠; 我的嘴唇也不提别神的名。
不可跪拜它们,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恶我的,我必追讨他们的罪,从父亲到儿子,直到三四代。
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你们都要小心谨守,你们不可提别神的名,也不可让人从你的口中听到。
不可让他们住在你的境内,恐怕他们使你得罪我;如果你事奉他们的神,这必成为你的网罗。”
不可走进恶人的路径, 不可踏上坏人的道路。
如果那些邻近的国家真的学习我子民的道路,指着我的名起誓,说:‘我指着永活的耶和华起誓!’正如他们从前教导我的子民指着巴力起誓一样,他们就必在我的子民中间被建立起来。
“为甚么我要赦免你? 你的儿女离弃我, 指着那些不是神的起誓。 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去行淫, 一起挤在妓院里。
我要把‘巴力’的名字从她口中除掉; 他们的名字没有人再提起。
就是那些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的, 那些敬拜耶和华, 指着他起誓,又指着玛勒公起誓的,
尼波、巴力.免、西比玛;又为他们修筑的城市起了别的名字。
如果你们不把那地的居民从你们面前赶出去,所留下的人就必成为你们眼中的刺,肋旁的荆棘,在你们所住的地方扰害你们;
你们不要自欺, “滥交朋友是会败坏品德的。”
不要参与暗昧无益的事,倒要把它揭露出来,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事奉他,依靠他,奉他的名起誓。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要事奉他,奉他的名起誓。
不可随从别的神,就是你们周围各民族的神;
如果你们转离耶和华,与你们中间剩下的这些国家的余民联络,和他们通婚,互相来往,
只要照着你们一直以来所行的,紧紧倚靠耶和华你们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