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第三年,就是十分献一之年,你把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分给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的城中吃饱了以后,
到了收割的时候,你们要把五分之一给法老,其余四分可以归你们自己,作田里的种子,又作你们以及你们家人和孩子的食物。”
于是,约瑟为埃及的田地立了一个法例,直到今日还有效,就是五分之一归给法老;只有祭司的田地不归给法老。
藐视邻舍的,是为有罪; 恩待贫穷人的,是为有福。
“地上的一切,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或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
因为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十分之一,我已经赐给了利未人作产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他们不可有产业。”
在这节期以内,你和你的儿女、仆婢,以及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和寡妇,都要欢乐。
那些领受祭司职分的利未子孙,奉命按照律法向人民,就是自己的弟兄,收取十分之一;虽然他们都是出于亚伯拉罕的。
并且可以这样说,连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也透过亚伯拉罕缴纳了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