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物件都这样预备好了,祭司就常常进入第一进会幕,执行敬拜的事。
在会幕中法柜前的幔子外,亚伦和他的子孙,从晚上到早晨,要常在耶和华面前料理这灯。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的定例。”
牠狂妄自大,要高及天象之君;牠除掉献给天象之君的常献祭,又拆毁他的圣所。
你要带着你的亲族利未支派的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与你一同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并且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与你一同在约柜的会幕前供职。
你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这样: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天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他们是以色列人:嗣子的名分、荣耀、众约、律法、敬拜的礼仪和各样的应许,都是他们的。
这样看来,如果借着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达到完全的地步,为甚么还需要照着麦基洗德的体系,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照着亚伦的体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