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辱没你的女儿,使她作娼妓,免得这地淫乱,充满丑恶的事。
不可为死人的缘故,割伤你们的身体,也不可在你们的身上刺花纹;我是耶和华。
祭司不可娶被玷辱了的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离弃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他的 神为圣的。
如果祭司的女儿羞辱自己去作妓女,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亲;她必须用火烧死。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基督的肢体吗?这样,我们可以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吗?当然不可以!
就要把那少女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把她打死,因为她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在她父家行了淫乱;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