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女儿们,都没有行过像你和你女儿们所行的事。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你的姊姊是撒玛利亚,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的北面;你的妹妹是所多玛,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的南面。
你不但行她们所行的,作她们所作的可憎之事,而且你还以那些事为小,你一切所行的比她们更坏。
你既然使你的姊妹较显为义,你就要承担自己的耻辱;因为你所犯的罪比她们所犯的更可憎,她们比你更显为义。你使你的姊妹较显为义,所以你就要惭愧,承担自己的耻辱了。
但她违背我的典章,行恶胜过列国;触犯我的律例,比环绕着她的万邦更坏。她弃绝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律例。”
我实在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轻呢。
甚么地方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你们离开那地方的时候,就要把脚上的灰尘跺下去,作为反对他们的见证。”
我告诉你们,当那日,所多玛所受的,比那城所受的还轻呢。
有哪一个先知,你们的祖先不迫害呢?你们杀了那些预先宣告那义者要来的人,现在又把那义者出卖了,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