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想控告你,要夺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给他。
但我告诉你们,不要跟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
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路。
如果有人打你一边的脸,连另一边也转过来让他打。如果有人夺你的外衣,连内衣也由他拿去。
你们互相指控,已经是很大的失败,为什么不能甘愿受欺负、吃点亏呢?
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自己又情欲难禁,就成全他的心愿,让他们结婚吧!这并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