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废弃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得到义,基督的死便毫无意义了。
祂挫败列国的谋算, 拦阻列邦的计划。
但我说:“我虚耗精力, 徒劳无功。 然而,耶和华必公正地待我, 我的报酬在我的上帝那里。”
“你们怎能说,‘我们有智慧, 因为我们有耶和华的律法’? 诚然,律法教师撒谎的笔把律法篡改了。
耶稣又对他们说:“你们为了拘守传统,竟巧妙地废除了上帝的诫命。
因为他们不知道上帝的义,想努力建立自己的义,不肯服从上帝的义。
既然说是出于恩典,就不再基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耶稣受害而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祂复活是为了使我们被称为义人。
对于这些事,我们还可以说什么呢?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与我们对抗?
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就是虚空,你们所信的也是虚空。
如果基督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仰就是虚空,你们依旧沉沦在罪中,
你们若持守我传给你们的,必因这福音而得救——除非你们没有真正相信。
但我们知道人被称为义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稣基督。所以我们信了基督耶稣,以便因信基督被称为义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被称为义人。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毁的东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这样看来,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当然不是!如果颁布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得到义了。
以色列人在利未祭司制度的基础上承受律法,如果通过这个祭司制度可以达到纯全,又何必照麦基洗德的模式而不是亚伦的模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