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卖掉自己城里的房子,要保留一年赎回权。卖掉房子的一年之内,他可以赎回。
但利百加的哥哥和母亲说:“让她和我们住上十来天再去吧!”
如果他没有能力赎回,所卖的土地在禧年之前要属于买主。到了禧年,买主必须把土地归还原主。
如果一年之内他没有赎回,房子便永远归买主所有,就是到了禧年也不用归还。
“如果有人把房子分别出来献给耶和华,祭司就要评定房子的好坏,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