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娶了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姊妹,这是可耻之事,必须公开铲除他们。他与自己的姊妹乱伦,羞辱了她,要承担自己的罪。
况且,她真是我的妹妹,与我同父异母,后来做了我的妻子。
她玛说:“哥哥,不要,不要玷污我!在以色列不应当发生这种事,不要做这种恶事。
任何人若仿制或用这油抹祭司以外的人,要将他从民中铲除。’”
有人与邻居的妻子干出可憎之事,有人玷污自己的儿媳妇,有人奸污自己的同父姊妹。
不可与你的姊妹乱伦。不论是同父异母的,还是同母异父的,生长在同一家庭的,还是不同家庭的,都不可与她乱伦。
如果有女人与兽类交合,女人和兽都要被处死。他们必须被处死,他们罪有应得。
无论结果怎样,丈夫都无罪,但妻子若有罪,必承担罪责。”
“‘凡与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姊妹乱伦的必受咒诅!’ 全体民众要回答说,‘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