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如果我做我不想做的,我就承认律法是好的。
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我就赞同了律法是好的。
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得承认律法是善的。
如果我所不愿意的,我倒去作,我就不得不承认律法是好的。
如果我做我不想做的事,就是在同意律法是好的。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
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