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 10:3 -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期间没有吃过美味,没有尝过酒肉,没有抹过膏油。 中文标准译本 美味的食物我没有吃,肉和酒没有入我的口,一点膏油我也没有用,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和合本修订版 美味我没有吃,酒和肉没有入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美味我没有吃,酒肉没有入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美味我没有吃,酒肉没有入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新译本 美味的食物我没有吃,肉和酒没有入我的口,我也没有用膏油抹身,整整三个星期。 圣经–普通话本 我食不甘味,酒肉不沾唇,不梳不洗,一直这样过了三个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