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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20:12 - 圣经–普通话本

“‘如果有人与儿媳通奸,两人都必须处死,他们犯了乱伦之罪,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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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如果有人与儿媳同寝,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乱伦,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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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凡是与自己儿媳同寝的,这二人必须被处死;他们做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债归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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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人若与媳妇同寝,二人必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血要归在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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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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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参见章节

新译本

如果有人与儿媳同睡,必要把他们二人处死;他们犯了乱伦的罪,必须承担流血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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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20:12
6 交叉引用  

犹大问: “你要什么东西作抵押呢?” 塔玛说: “把你的印章、印章带和手杖给我吧。”犹大把这些东西交给了她,和她睡了觉。她怀孕了。


“窃贼夜间破门行窃时被人家捉住杀死,杀死他的人不算有罪。


“‘不可与儿媳有性关系,她是你儿子的妻子,不可与她有性关系。


“‘男女都不可与兽类有性关系,这是反自然的行为,是玷污自己。


利未人说: ‘凡跟岳母发生性关系的人,必受诅咒!’ 全体民众要回答: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