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給利未人城的郊外,要從城牆量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
劃分給利未人的草場是從城牆往外延伸四百五十米,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郊,要從城牆起,周圍向外量四百五十公尺。
你們給利未人的那些城郊牧野,要從城牆算起,四圍向外一千肘;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
這些城鎮要歸他們居住,郊外可以給他們牧放牛羊、牲畜和所有的動物。
你們要往東量二千肘,往南量二千肘,往西量二千肘,往北量二千肘為邊界,以城為中心;這城鎮的郊外要歸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