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遺囑在哪裡生效,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
要執行任何遺囑,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亡,
凡有遺囑,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
凡有遺囑,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
凡遺囑必須證明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
所以,正如罪是藉著一個人進入了世界,並且死是藉著罪進入的;這樣,因為人人都犯了罪,死也就臨到了所有的人。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恆的生命。
原來,就像在亞當裡所有的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所有的人也都將得以復活,
他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以自己大能的話語托住萬有。他成就了潔淨罪孽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邊。
願賜平安的神,就是藉著永恆之約的血,把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領上來的那一位,
為此,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藉著死贖清了人在第一個約之下的過犯,好使那些蒙召的人可以得到所應許的永恆繼業。
事實上,人死了,遺囑才能確立,因為立遺囑之人活著的時候,遺囑絕對不能生效。
因為那遵守整個律法的人,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成了干犯所有律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