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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4:28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28 你們聽見我給你們說了:我要去,還回來,到你們這裏。你們若是愛我,就該喜歡我往父那裏去,因為父比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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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8 「我對你們說過,我去了還要再回到你們這裡。你們如果真的愛我,就會為我去父那裡而歡喜快樂,因為父比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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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8 你們聽到我給你們說過:『我去,但還要回到你們這裏來。』如果你們愛我,會喜歡我往父親那裏去,因為父比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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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過:‘我去,但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就要喜樂,因為我到父那裡去,又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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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8 你們聽過我對你們說:『我去了,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來。』如果你們愛我,就會為了我到父那裡去而感到歡喜。這是因為父比我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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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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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4:28
29 交叉參考  

「你看我的僕,我所揀選的,我所親愛的,我心的喜樂,全在他身上。我要叫我的聖神,安息於他;他要傳報義德於外邦。


但若我作那事業,你們就是不願意信我,也該信那事業,好叫你們明白,叫你們信服,父就在我內,我也在父內。」


我實實告訴你們:沒有僕人大於主人的,也沒有差人,大於差他的人的。


倘若不信,因我所作的事,也該信我。我實實告訴你們,凡信我的,我所作的事,他自己也可以作;且可以作比那事更大的,因為我往父那裏去。


我不留下你們做孤兒,我還來你們這裏。


到底我實話告訴你們:我去,是為你們有益處的;因為我若不去,師保不來。」 「去了,我必打發他到你們這裏來。


耶穌給他說:「不要摸我;因為我還沒有升到我父那裏去;你只該到我弟兄們那裏,給他們說:我要升到我的父,與你們的父那裏,我的天主,與你們的天主那裏。」


耶穌又向他們說:「平安與你們。父怎樣打發我來,我也一樣打發你們去。」


猶太人因此就更要殺他,因為他不但犯罷工日,還稱天主為他的父,把自己與天主相比。


耶穌乃向他們說:「我同你們在一齊,還有不多的時候,我要回到打發我來者那裏去。


但我願意你們知道:每人的首領是基督;而女人的首領,則是男人;基督的首領,則是天主。


你們從前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還不見他,卻是信他;你們因着信他,就有說不來的喜樂,榮福,足以叫你們喜躍;


說:「把你所看見的,寫在書上,送給亞細亞的七個教會,就是:厄弗所,斯米爾納,伯爾加莫,第亞底拉,撒爾底,斐拉代爾非,洛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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