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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54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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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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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54 凡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而我在末日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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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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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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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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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12 交叉參考  

但喝了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上帝所印證的。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就有永生。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叫人活着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兒子,祂愛我,為我捨己。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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