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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8 - 中文標準譯本

8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絆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對你來說,缺一隻手或缺一隻腳進入永生,要比手腳雙全被丟進永遠的火裡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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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8 「如果你的手或腳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扔掉!肢體殘缺著進入永生,勝過四肢健全卻被扔進永遠不滅的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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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8 「若是你的一只手或是你的一只腳引你作惡,把它砍下來,扔掉,殘障或瘸腿進入生命,比有雙手雙腳被投入永火裏對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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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8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你一隻手或一隻腳進永生,總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投進永火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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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8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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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8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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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8
22 交叉參考  

你要羞辱你那些包銀的雕像和鍍金的鑄像,要拋棄它們如同拋棄汙穢之物,要對它們說:「給我出去!」


罪人在錫安懼怕, 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說: 「我們中間誰能與吞噬之火同住? 我們中間誰能與不滅之焰共居?」


但為了不絆倒他們,你到湖邊去投下魚鉤,拿起釣上來的第一條魚,打開魚的嘴,會發現一個大銀幣。你就把它拿去,為我和你交給他們吧。」


那時王要對在左邊的人說:『你們這些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到那已經為魔鬼和他的使者們所預備好的永遠的火裡去!


「結果這些人將離去,進入永遠的刑罰。然而,義人將進入永恆的生命。」


同樣,你們當中任何人,如果不向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告別,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就呼喚說:『我父亞伯拉罕,可憐我吧!請打發拉撒路用指頭蘸點水,涼一下我的舌頭吧,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黑夜已深,白晝近了。所以,我們要脫去黑暗的行為,配上光明的兵器。


就要喝神憤怒的酒,就是混合在神震怒之杯中那沒有稀釋的酒。他將要在聖天使們面前、羔羊面前,在烈火和硫磺中受折磨。


凡是名字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被丟進了火湖裡。


但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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