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旅程之一。想要好好經營、享受這段旅程,上帝一定要是我們婚姻的中心。身為妻子,我們要留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做個品德兼具、有智慧的女性,行為思想都要純潔、有智慧,並且表裡如一。 Ephesians 5:22 教導我們,作妻子的要敬重自己的丈夫。把上帝的話語落實在生活中真的很重要,祈求祂的幫助,讓我們成為另一半真正的伴侶,活出基督的樣式,讓我們的婚姻以祂為根基。這樣,我們才能夠克服各種挑戰,讓另一半和上帝都喜悅,也為我們的家庭開啟祝福的大門。
照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使不信道的丈夫受到感動,不是因著你們的言語,而是因著你們的生活, 因為 “凡希望享受人生, 要看見好日子的, 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 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也要離惡行善, 尋找並追求和睦。 因為主的眼睛看顧義人, 他的耳朵垂聽他們的呼求; 但主的臉敵對作惡的人。” 如果你們熱心行善,有誰能害你們呢? 就算你們要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恐嚇,也不要畏懼。” 只要心裡尊基督為聖,以他為主;常常作好準備,去回答那些問你們為甚麼懷有盼望的人, 但要用溫柔敬畏的心回答。當存無愧的良心,使那些誣賴你們這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在毀謗你們的事上蒙羞。 如果 神的旨意是要你們受苦,那麼為行善受苦,總比為行惡受苦好。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你們的罪死了,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領你們到 神面前。就肉體的方面說,他曾死去;就靈的方面說,他復活了; 他藉這靈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管中的靈宣講, 因為他們看見了你們敬畏和純潔的生活。
有才德的妻子,誰能得著呢? 她的價值遠勝過紅寶石。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 就不會缺少收入。 她一生的年日, 只帶給丈夫益處,沒有害處。 她搜求羊毛和細麻, 樂意親手作工。 她好像一隊商船, 從遠方運來食物。 天還未亮,她就起來, 把食物分給家人, 把當作的工分派眾婢女。 她選擇了一塊田,就把它買下來, 用自己雙手賺得的收入栽種葡萄園。 她以能力束腰, 使自己的膀臂有力。 她知道自己的經營獲利, 她的燈終夜不滅。 她伸手拿著捲線竿, 手掌握著紡錘。 “我兒, 我腹中生的兒啊! 我許願所得的兒啊,我要對你說甚麼呢? 她張手賙濟困苦人, 伸手幫助窮乏人。 她不因下雪為自己的家人擔心, 因為她全家都穿著溫暖的朱紅色衣服。 她為自己做床毯, 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料做的。 她丈夫與本地的長老在城門口同坐, 是眾人都認識的。 她做細麻布衣服出售, 又供應腰帶給商人。 她以能力和威儀為衣服, 想到日後的幸福就歡笑。 她開口就說出智慧的話; 她的舌頭上充滿慈愛的訓誨。 她監管一切家務, 從不白吃閒飯。 她的兒女都起來稱她是有福的, 她的丈夫也稱讚她,說: “有才德的女子很多, 但你比她們更超卓。” 不要把你的精力給婦女, 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 唯有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願她享受自己手所作的成果; 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使她受稱讚。
一個已婚的婦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她是受律法約束歸屬丈夫;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丈夫在律法上的約束。 我若作自己不願意作的事,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 因此,我發現了一個律,就是我想向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出現。 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 神的律, 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 我這個人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 感謝 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 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 所以,當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如果她歸屬別的男人,就稱為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如果她歸屬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婦女在聚會中應當閉口,好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中一樣,因為她們是不准講話的;就如律法所說的,她們應該順服。 如果她們想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聚會中講話原是可恥的。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 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 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 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他覺得應當結婚,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這不是犯罪;他們應該結婚。 但如果他心裡堅決,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決心讓女朋友持守獨身;這樣作也是好的。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作得好,那不結婚的,作得更好。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 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