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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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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7:26

當代譯本

不可把可憎之物帶到家裡,否則你們會像它們一樣被毀滅。你們要極其憎惡、厭棄它們,因為它們是當毀滅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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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交叉參考  

到那日,眾人必把造來敬拜的金銀偶像丟給田鼠和蝙蝠。

你們必拋棄自己那些鍍金和包銀的偶像,把它們當作污穢之物丟掉,對它們說:「去吧!」

看啊,你們實在算不得什麼, 你們所做的毫無意義, 選擇你們的人真是可憎!

他們回來後,必除掉此地一切醜惡可憎的事。

因為任何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定居的外族人若背棄我,在心中樹立偶像,把導致犯罪的絆腳石放在自己面前,又來向先知求問我的旨意,我耶和華必親自用懲罰回答他。

「以法蓮啊,我與偶像有何關係? 我應允你的禱告,看顧你。 我像一棵青翠的松樹, 你的果實都來自於我。」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使這咒詛進入盜賊和奉我的名起假誓者的家,留在他們家裡,直到毀滅一切,不留一木一石。」

你告訴他人不可通姦,自己卻通姦嗎?你憎惡偶像,自己卻去偷廟裡的東西嗎?

你們要把城中的財物堆在廣場中心,然後放火焚燒那城和城中的財物,作為燔祭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城要永遠荒廢,不可重建。

你們不可保留任何應當被毀滅的東西,這樣耶和華就不再向你們發怒,轉而施恩憐憫你們。 「只要你們遵守我今天吩咐你們的一切誡命,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祂必按照祂對你們祖先所起的誓,憐憫你們,使你們人丁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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