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人被控謀殺,必須有幾個人作證才可以處死他,不可憑一個人的證詞處死他。
「打人致死的,必須被處死。
凡殺人的,必須被處死。
「『倘若有人用鐵器打人致死,他就是故意殺人,殺人犯必須被處死。
犯了死罪的殺人犯必須償命,不可讓他付贖金免死。
如果他不聽,你就帶一兩位弟兄去見他,這樣任何事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定案。
「難道不先聽被告申辯並查明真相,我們的律法就定他的罪嗎?」
這是我第三次要去你們那裡。聖經上說:「任何事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定案。」
「無論是什麼罪或過失,不可憑一個證人就定人的罪,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定案。
「『凡暗殺鄰居的必受咒詛!』 全體民眾要回答說,『阿們!』
若有人向你控告長老,必須有兩三個證人,否則不要受理。
人違背摩西的律法,經兩三個人指證後,尚且被毫不留情地處死,
我要賜權柄給我的兩個見證人,他們將身穿麻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