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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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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18:24

當代譯本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舉祭賜給他們作產業。因此,我吩咐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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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交叉參考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的時候,要有亞倫子孫中的一位祭司陪同,利未人要從這十分之一中抽出十分之一帶到我們上帝的殿中,收進庫房裡。

猶大人都把他們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送進庫房。

「土地的所有出產中,不論是穀物還是樹上的果實,十分之一屬於耶和華,是耶和華的聖物。

耶和華對摩西說: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利未人。 「你們從以色列人手中得到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十分之一後,要從中取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利未人中一個月以上的男性共登記了兩萬三千人,他們的人數沒有登記在以色列人中,因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分產業。

因此,利未人在眾支派中沒有分到土地作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這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對他們的應許。

「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獻年。你們應當把自己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分給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們居住的城邑吃飽喝足。

摩西並沒有把土地分給利未支派作產業,因為獻給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對他們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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