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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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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21

當代譯本

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得到義,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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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交叉參考  

祂挫敗列國的謀算, 攔阻列邦的計劃。

但我說:「我虛耗精力, 徒勞無功。 然而,耶和華必公正地待我, 我的報酬在我的上帝那裡。」

「你們怎能說,『我們有智慧, 因為我們有耶和華的律法』? 誠然,律法教師撒謊的筆把律法篡改了。

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為了拘守傳統,竟巧妙地廢除了上帝的誡命。

因為他們不知道上帝的義,想努力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服從上帝的義。

既然說是出於恩典,就不再基於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耶穌受害而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祂復活是為了使我們被稱為義人。

對於這些事,我們還可以說什麼呢?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與我們對抗?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虛空,你們所信的也是虛空。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虛空,你們依舊沉淪在罪中,

你們若持守我傳給你們的,必因這福音而得救——除非你們沒有真正相信。

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穌基督。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以便因信基督被稱為義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稱為義人。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這樣看來,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否互相矛盾呢?當然不是!如果頒布的律法能帶給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得到義了。

以色列人在利未祭司制度的基礎上承受律法,如果通過這個祭司制度可以達到純全,又何必照麥基洗德的模式而不是亞倫的模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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