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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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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7:28

當代譯本

凡永遠獻上的,不論是人、牲畜或是田產,都不可賣掉,也不可贖回,因為這一切都是耶和華的至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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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交叉參考  

看守東門的利未人音拿的兒子可利,負責管理民眾自願獻給上帝的禮物,以及分發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和至聖的祭物。

「獻祭給耶和華以外的其他任何神明的人,必須被處死。

他們的食物是以色列人獻上的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凡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都歸他們,

他們不可把這塊地出賣或交換,不可把這塊最好的地轉讓給他人,因為它是歸給耶和華的聖地。

他們可以吃上帝的食物,聖的和至聖的都可以吃。

到了禧年,那土地要像永遠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一樣歸耶和華,成為祭司的產業。

如果是不潔淨牲畜的頭胎,他可以在祭司的估價基礎上,加付五分之一把牠贖回;如果不贖回,就要按估價把牠賣掉。

凡永遠獻上的人不可被贖回,必須被處死。

以色列人永遠獻上的一切都要歸你。

「王又對左邊的人說,『你們這些被咒詛的人,走開!到專為魔鬼及其使者預備的永遠不滅的火裡去吧!

為了我的弟兄——我的同胞以色列人,即使我自己被咒詛、與基督隔絕,我也願意!

如果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主啊,我願你來!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

但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從而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聖經上說:「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受咒詛的。」

所以,當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那片土地作產業、使你們四境安寧時,要滅絕亞瑪力人,抹去世人對他們的記憶。你們要切記!

不可把可憎之物帶到家裡,否則你們會像它們一樣被毀滅。你們要極其憎惡、厭棄它們,因為它們是當毀滅之物。

之後,約書亞起誓說: 「重建耶利哥城的人必定在耶和華面前受咒詛, 他立地基的時候必死長子, 建城門的時候必喪幼子。」

以色列人在當毀滅之物的事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拿了一些本該毀滅之物,耶和華便向以色列人發怒。

約書亞對亞干說:「你為什麼給我們惹禍呢?耶和華今天要降禍給你。」於是,以色列人便拿石頭打死了他及其一切,將他們燒毀。

他們對精兵說:「你們所要做的就是消滅所有的男子和已婚婦女。」

可是我們又不能把女兒嫁給他們,因為我們曾經起誓,『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的必受咒詛。』」

他們彼此議論說:「我們到米斯巴聚集在耶和華面前的時候,各支派中誰沒有來呢?」原來,他們曾經起誓說:凡不到米斯巴聚集在耶和華面前的人都要被處死。

祂差遣你去攻打那些罪惡的亞瑪力人,命你把他們全部消滅。

你現在要去攻打他們,徹底消滅他們和他們擁有的一切,把男女老幼、牛羊駱駝和驢全部殺掉,一個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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