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產業,而是買來的,
你們要以這一年為聖年,向境內所有居民宣告自由。這一年將成為你們的禧年。你們要各歸祖業,各回本家。
如果有人因貧窮而賣掉土地,他的近親要把賣掉的土地贖回來。
「如果有人把房子分別出來獻給耶和華,祭司就要評定房子的好壞,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
到了禧年,那土地要像永遠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一樣歸耶和華,成為祭司的產業。
祭司就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那人要當天付清地價,地價歸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