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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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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1:22

當代譯本

他們可以吃上帝的食物,聖的和至聖的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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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交叉參考  

摩西對亞倫及其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做成無酵餅,在壇邊吃,因為這是至聖之物。

「你們為什麼不在聖潔之處吃這贖罪祭?這是至聖之物,耶和華賜給你們是要叫你們為會眾擔罪,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他要在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聖潔之處宰公羊羔。贖過祭的祭物要歸祭司,像贖罪祭一樣,這是至聖之物。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

但他們不可走近幔子或祭壇,因為他們有殘疾。這樣做是為了避免他們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聖所聖潔的耶和華。」

也不可從外族人手中接受這類牲畜,來獻給你們的上帝作食物。因為這些牲畜是畸形的、殘疾的,不蒙悅納。」

日落之後,他就潔淨了,可以吃聖物,因為那是他應得的食物。

凡永遠獻上的,不論是人、牲畜或是田產,都不可賣掉,也不可贖回,因為這一切都是耶和華的至聖之物。

早晨,祭司要穿上細麻衣袍和內衣,將燔祭壇上的灰燼清理好,放在祭壇旁邊。

這些祭肉是至聖之物,祭司家族中的男子都可以吃。

「以下是獻贖過祭的條例。 「贖過祭是至聖的。

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但要在聖潔之處吃,因為這是至聖之物。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中,我把舉祭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你們永遠當得的份,這是我與你及你的後代所立的永世之約。」

你們難道不知道,在聖殿裡事奉的人可以吃聖殿裡的食物,在祭壇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壇上的祭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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