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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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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2:14

當代譯本

倘若有人向鄰居借牲畜,牲畜受傷或死掉,而當時物主不在場,借的人就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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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交叉參考  

有的說:「我們要借錢才能繳納王對我們的田地和葡萄園徵收的稅。

惡人借債不還, 義人慷慨給予。

井的主人就要賠償牲畜的主人,死牲畜則歸井的主人。

看守的人就要在耶和華面前起誓沒有動鄰居的東西,這樣失主就應當作罷,看守的人不用賠償。

倘若牲畜被野獸撕碎,受託人要把殘骸帶來當證據,無需賠償被撕碎的牲畜。

倘若物主當時在場,借的人就不用賠償。倘若牲畜是租來的,租的人只需付租金不用賠償。

打死別人牲畜的,必須賠償牲畜,以命還命。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的,不可拒絕他。

「然而,要愛你們的仇敵,善待他們,借給人什麼不要指望償還。這樣,你們將有大賞賜,並且將成為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些忘恩負義和作惡的人。

你們要這樣做,所有債主都要免除同胞所欠的債務,不可向他們追討,因為宣佈免除債務的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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