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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9:4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無論進那一家就住在那裏,也從那裏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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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無論進到哪戶人家,都要在那裡住下來,一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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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無論進了哪一家,就住在那裏,直到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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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們無論進哪一家,就要住在那裡,也要從那裡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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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裏,也從那裏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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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裏,也從那裏起行。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9:4
6 交叉參考  

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訪問那裏誰是配的,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何處,進了人的家,就住在那裏,直到離開那地方。


又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


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


她和她一家既受了浸,便求我們說:如果你們斷定我對主是忠信的,請到我家來住,於是強留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