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聖經

廣告


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




啟示錄 1:19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所以你該把所看見的事,連現在的,帶以後要有的,都寫出來。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所以,你要將所看見的一切,就是現在和將來要發生的事都記錄下來。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現在的,和今後將要發生的事都寫下來。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因此,你要把所看見的,就是現在的事,和此後將要發生的事,都寫下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現在的事和以後將發生的事,都寫下來。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啟示錄 1:19
8 交叉參考  

耶穌   基督的默示,是天主給他的,叫他把那不久該有的事,顯示於自己的眾僕;他就差他的天神,告訴他的僕人若望。


說:「把你所看見的,寫在書上,送給亞細亞的七個教會,就是:厄弗所,斯米爾納,伯爾加莫,第亞底拉,撒爾底,斐拉代爾非,洛底嘉。」


我轉過身來,要看看同我說話的那聲音,乃回頭所見的,是七個金燈臺。


那七個雷霆發了聲,我就要寫出來,聽見天上有聲音,對我說:「那七個雷霆所說的,你該封緘,不可寫出。」


天神向我說:「你寫出來,那被請來,赴羔羊婚筵的人,才是有福的呀!」又向我說:「天主這話,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