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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19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我要在天上顯異象,在地下顯聖跡,有血有火有煙氣。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要在天上顯異兆; 我要在地上行神蹟,有血、有火、有濃煙。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我要在天上顯出奇事, 在地上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在天上我要顯奇事; 在地上我要行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 在地下, 我要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 在地下, 我要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 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使徒行傳 2:19
8 交叉參考  

耶穌給他說:「除非見了奇跡異事,你們是不信的。」


在那日期內,我要把我的聖神傾注于我的僕人和我的婢女;他們要說先知話。


主的大日,顯明之日,沒有來到以前,太陽要變黑,月亮要成血。」


「你們以色列人,聽我這話罷!納匝肋的耶穌是天主所喜悅的人;天主在你們當中,藉着他所行的異能,奇事,聖跡,已經給你們證明了;這也是你們自己所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