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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2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但沒有掩蓋的事,不露出來的:沒有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但是,沒有隱藏的事不被揭露出來,沒有祕密的事不被人知曉。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被掩蓋的事沒有將不被顯露出來的,隱祕的事也沒有將不被知道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2:2
10 交叉參考  

因為沒有掩藏的事不顯出來的;沒有隱瞞的事不露出來的。


因為沒有掩藏的事不顯出來的;沒有隱瞞的事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就在上帝藉着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光照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必從上帝那裏得着稱讚。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