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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29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朵的就應當聽。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聖靈對各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

參見章節

新譯本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凡是有耳的,就應當聽聖靈向各教會所說的話!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啟示錄 2:29
3 交叉參考  

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於是猶太,加利利,撒馬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建設,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


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朵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上的果子賜給他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