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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40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若有人願意與你爭訟,要拿你的裏衣,你把外衣也撇給他;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有人想控告你,要奪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若有人要告你,拿你的內衣,連外衣也讓他拿。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有人要告你,想拿你的襯衫,就連外套也讓他拿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有人想要控告你,並要拿走你的裡衣,你就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5:40
5 交叉參考  

我卻告訴你們:不要抵抗惡人,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把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


如果有人強拉你走一里路,你和他走二里路。


若有人打你臉的一面,那一面也給他打吧;若有人要拿你的外衣,連內衣也叫他拿去。


彼此爭訟已經有罪。遠不如忍受冤屈!遠不如讓人拿你們的財物!


若有人因為自己的女兒年歲大了還沒有結婚覺得羞愧,並以為她應該出嫁,便讓她出嫁吧,這樣做沒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