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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9:4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無論進到哪一家,要住在那裏,一直到你們走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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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無論進到哪戶人家,都要在那裡住下來,一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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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無論進了哪一家,就住在那裏,直到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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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們無論進哪一家,就要住在那裡,也要從那裡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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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裏,也從那裏起行。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裏,也從那裏起行。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9:4
6 交叉參考  

當你們進入什麼城或什麼鎮的時候,訪問誰當得起收留你們,就住在那裏一直到走的時候。


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哪裏,進入一個人家,就在那一家居住吧!一直到你們走的時候。


對他們說:「在路上手杖、口袋、食糧和錢都不要帶,也不許穿兩身大衣。


如果沒有人迎接你們,由這城出去吧,就是腳上的塵土,也要跺下去,做他們罪惡公開的證據」。


她自己和她全家的人都領了洗,並且求我們說:「你們既然認為我堪當作主的信友,請到我家去住吧」。我們首先不肯去,可是她非使我們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