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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19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我要在天空現出特象,在地上施行奇跡,要有血有火和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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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要在天上顯異兆; 我要在地上行神蹟,有血、有火、有濃煙。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我要在天上顯出奇事, 在地上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在天上我要顯奇事; 在地上我要行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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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 在地下, 我要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 在地下, 我要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 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 有血,有火,有煙霧。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使徒行傳 2:19
8 交叉參考  

耶穌對他說:「你們除非看見奇跡,決不肯信」。


是的,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聖神,分佈於恭敬我的男女,他們都要說奧秘的話。


在主偉大而榮耀的日子來到以前,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


「以色列人,請你們聽這些話:納匝肋的耶穌,天主用無數的異事、奇跡和標記給你們所介紹的人那位,天主自己藉着祂在你們中間顯了這些奇跡,你們很清楚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