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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15:28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不法的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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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這應驗了聖經的話:「祂被列在罪犯中。」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可福音 15:28
5 交叉參考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釘在十字架上;一個在他的右邊,一個在他的左邊,


路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內再造起來的,


我告訴你們:聖經記著說:『他被列在犯人之中。』這句話要成就在我身上了。凡聖經上關於我的事,必要成就。」


仰望那為信道成全始終的耶穌,他為那擺在前頭的快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得以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